十大法治人物|“牛”人!吴诗华

17-12-03 14:24

四川电视台新闻中心·四川观察

  “牛!这个长宁人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2016年7月 ,四川宜宾长宁发布了一条消息。一石击起千层浪,这条消息迅速刷爆朋友圈。微友们纷纷留言称赞他、夸奖他。吴诗华,在短短的时间内,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

  吴诗华,54岁,四川宜宾长宁县司法局硐底司法所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30余年。2016年7月7日,他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走进了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一个小小的基层司法所长何以进京受奖?因为他“牛”。

  他“牛”,他是人民调解一线灭火员;他“牛”,“三不四心”工作法效果好;他“牛”,他是农民工的贴心人;他“牛”,面对危险,他挺身无畏;他“牛”,他是普法宣传的排头兵……

  “牛”人吴诗华,他把群众放在心中,有求必应。他把老百姓的小事当成大事一件一件去落实,群众急需解决的事情,随喊随到。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吴诗华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需要的地方干起,做到化解矛盾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做在前,视人民群众为亲人,为人民群众排扰解难,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他“牛”,收获的重量级荣誉一串串。最美长宁人,四川好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这一份份荣耀、夸奖的背后,是吴诗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的坚守和执着。

  基层工作30余年,吴诗华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爱人和孩子经常抱怨他忙于工作忽视家庭。但他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就要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群众利益无小事,心里要时时装着百姓,处处要起表率作用。自己的‘小家’受点损失没什么,‘大家’的工作却一定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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