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高每月可领1424元

18-07-09 17:30

四川电视台新闻中心·四川观察 杨媞媞

7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2018年省政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规定,省人社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从7月1日起同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了解本次调整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调整时间及时。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的要求,省人社厅及时安排布置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是积极贯彻落实省委要求的具体行动,将有利于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多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二是增加幅度较高。对应全省调整后的1550元、1650元、178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调整后分别为1240元、1320元和1424元三个档次。这是近年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而且上调幅度高于同期的经济增长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

三是叠加效应明显。此前,我省已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标准由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80%,叠加这次上调标准,将有利进一步增加失业人员的收入,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作用。


责任编辑:郑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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