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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察 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宣教文献处
今天推出第三十五集:全国第一个禁伐令——《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布告》颁布实施
1998年8月,四川省政府颁布《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布告》。规定从9月1日起,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攀枝花、乐山、雅安三市地,全部停止天然林采伐。同年10月1日起,四川全省停止天然林采伐。这是我国国内实施的第一个禁伐令,标志着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正式启动。
1999年1月,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标志着四川天然林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天保工程建设分三个阶段:一是1998年到1999年,为工程试点期;二是2000年到2010年,为天保工程一期;三是2011年到2020年,为天保工程二期。
近年来,我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行动,从开展绿色“建章立制”、实施考核“减负”、实行破坏生态资源终身追责、全面落实河长制,到启动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建设成都公园城市等,均取得可喜成效。此外,2016年7月,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绘就了建设美丽四川新蓝图。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中心主任 黎治福认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布告》《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颁布落实,对四川保护天然林资源、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等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的出台执行,正在和必将进一步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战略使命作出积极而重大的贡献。
编辑:丛天怡
责编:阎馨予
校对:冯纪元
审核: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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