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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察 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宣教文献处
今天推出第六十四集: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18年6月,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决定》重点围绕区域布局、开放合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创新驱动、重点改革、风险防范、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26条重大举措。
四川以《决定》为抓手,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快构建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强化四大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各城市之间的协同发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不断完善。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作用充分彰显,中德、中法等多国别园区建设、“中国—欧洲中心”、中国(四川)东盟自由贸易合作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加快形成。
积极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抓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任务,成功获批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省、全国唯一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市场导向配置土地资源,扎实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四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成果位居全国前列,成都农交所产权交易量位居全国同类平台首位。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治蜀兴川底部基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省5916条河流、所有湖泊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营商环境改革持续加力,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67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取消。
四川省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 古智猛认为:在我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省委出台《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对实现四川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实施路径、工作机制等作出系统谋划,可谓正当其时、切中要害。近一年来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省委这个决定谋深虑远、务实管用,正助力四川加快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创新活力旺盛、区域布局协调、城乡发展融合、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编辑:丛天怡
责编:阎馨予
校对:冯纪元
审核: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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