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刑罚执行一体化教转基地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再犯罪

19-08-07 08:18

四川电视台新闻中心·四川观察 邓刚

8月6日,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达成合作协议,共建刑罚执行一体化教转基地,切实提高未成年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再犯罪。

此项工作就是利用成未所系统、科学、先进的教育改造经验,对在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体验式教育,感受监禁式的刑罚执行,充分发挥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禁刑罚“严”与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宽”的相济作用,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犯罪和再犯罪。

接下来双方将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心理矫治,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未成年罪犯的监管教育、离监探亲、视频会见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建共享,共同学习,相互促进,真正体现一家人、一条心、一个目标,为社会稳定和谐营造良好环境。

案例体验

每天在网吧里吃着泡面,熬着通宵打电子游戏,回家就和父母争吵,这是才满18岁的小龙(化名)之前的生活写照。2018年,因上网缺钱抢劫了一名路人,小龙被法院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成都双流区司法局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今年年初,司法局民警为他找了一份市政设施养护员的工作,可是好景不长,端午节后,小龙又到黑网吧里去混日子,连工作都不要了,浪费了民警的一番苦心不说,还有重新走上老路的危险。

如何才能让像小龙一样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完成改造、适应社会呢?

8月2日,在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迎来了5名特殊人员。这些人,就是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他们走进监狱,接受了一天的“监禁”体验教育。

成未所民警组织该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从“新犯入监”环节开始,要求他们与成未所在押罪犯同训练、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全方位体验监狱内服刑人员的改造生活,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清楚地认识到监禁刑罚与非监禁刑罚的区别,真切地感受高墙内外的差别,切身体会到失去自由的痛苦,以促使其自觉认罪悔罪,从而加速他们回归社会进程。

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监狱民警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行为养成教育和普法教育,通过对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和典型案例,在他们心中树立规范意识、增强红线意识,让他们进一步体验到“宽严相济”刑罚执行政策的内涵,激励他们从内心深处积极进行改造,自觉遵守社区的改造相关规定,戒除不良的习惯和心理问题,如网瘾、自制力差、青春期心理问题等,争做遵纪守法的机会。

体验活动结束后,一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这样说道:“没有真正走进高墙里,就难以真正体会到失去自由的滋味,今后一定要自觉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合格公民。”

编辑:曾蓉

责编:陶忻玥

校对:曾蓉

审核: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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