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察 民生一部 王渝鸿 周唯 王渝乔(实习)
21-01-14 12:19
近日,成德眉资四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成德眉资地区散装白酒标识规范》,对区域内的散装白酒、餐饮自制泡酒的售卖进行了统一要求,该规范将于今年2月15日起实施。
根据《规范》,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散装白酒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商品应当标注食品名称、酒精度(%vol)、配料表或者原料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生产工艺类型、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编号、销售单价等信息。
那么目前,市场上售卖的散装酒、自泡酒有没有进行规范标识?1月14日上午,记者跟随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区内散装白酒商家和餐饮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大部分商家都已贴好标识,但仍有部分商家还没有粘贴标识。
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陈勋表示,“散装白酒标识必须要有厂家的一些具体信息,比如说食品名称执行的标准生产日期,还有它的配料表。促进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商家应该对照《规范》进行自查,加强标识管理,2月15日正式施行后,相关执法部门如发现标识不符合规范,构成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的,将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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