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察 新闻现场
21-03-15 09:42
“质”造安心消费,3·15媒体维权联盟在行动。近日,市民彭女士打来热线说,几年前自己将房子租给包租公司,但从去年九月份开始,就再也没有收到过租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彭女士在2017年底,将自己位于成都市高新区icon尚郡小区内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包租给了一家名为成都鼎盛家业的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而最近她突然发现,从去年九月开始,该公司就再也没有支付过租金。

这一消息让彭女士慌了神,无奈之下,她直接找到了租客。
彭女士说,在了解到租客只把租金交到去年十月为止,且目前包租公司跑路无法联系的情况下,他们要求租客,将从去年十月到今年三月,近五个月一万多的租金直接支付给他们,但这一要求被租客拒绝。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跟随彭女士一起,我们找到了租客。租客表示,他们与成都鼎盛家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2019年7月签的合同,租期为两年。在去年十一月,他们发现无法联系到该公司,所以没有缴纳租金。对于为何不能将房租直接交给房东,租客解释,他们跟房东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拒绝直接将房租给房东。租客表示,他们之前也就租金问题,与彭女士进行过协商,但双方没能达成一致。

彭女士认为,自己是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向租客索要租金。租客认为,自己只与中介公司有合同关系,租金只能交给中介。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一河告诉记者,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房东只能要求包租公司向其支付租金,而租客也只负有向包租公司支付租金的法律义务。因此在包租公司跑路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如果房东拟突破合同的相对性,直接要求租客支付租金,则房东可考虑行使《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代位权,要求租客直接向房东支付租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代位权,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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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维
责编:阎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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