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联播丨党旗引征程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四川农村的普遍确立和运转

四川观察

21-07-10 19:41

重温党史,献礼华诞,今天的《党旗引征程——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四川印记》,我们一起去了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如何在四川农村普遍确立和运转的。  

1978年10月以来,在省委的大力支持下,广汉金鱼公社“包产到组”责任制的成功探索在全省农村广泛推行起来。到1979年7月,全省实行包产到组的生产队达到30万个,占生产队总数的57.6%。11月,省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政策使生产队逐步富裕起来的意见》,明确提出:一些集体多种经营项目,可以包产到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员,实行奖赔责任制;还可以划出一部分零星、边远瘦薄地,按常年产量包到户经营。这是全国第一次在省委正式文件中提出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和发展专业户,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干部的思想解放,为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开了禁区。  

1980年7月,省委又发出《关于扶持穷队发展生产治穷致富的决定》,允许一些穷队可以对作业组实行“大包干”;允许一些长期低产缺粮、多年吃返销粮的穷队包产到户,引导他们向专业化分工方向发展。此后,省委又多次对包产到户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针对三类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方法。  

1981年6月至9月间,四川遭受百年罕见暴雨袭击。为挽回灾害造成的严重损失,省委作出在灾区把田土全部承包给社员个人的决定。此后,包产到户的责任制形式迅速从山区、丘陵走向平原,走向全省。其间,由于广大群众对包干到户的分配办法更感兴趣,许多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又纷纷实行包干到户。  

1982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之后,省委因势利导,从省级机关抽调2000余名干部,深入到16个市地州帮助社队总结完善稳定责任制工作。到1984年3月,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上升到全省生产队的99.5%。从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经济新体制,在四川广大农村得以普遍确立和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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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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